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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s2010 發表於 2016-5-13 12:15 PM

你同意廢除死刑嗎?包含適用在鄭捷這樣的人身上

佛祖告訴首迦長者,有十種罪業,能夠讓眾生受到短命的報應。

1.1 自己親手殺生。

1.2 勸說別人殺生。

1.3 稱讚或鼓勵殺生的行為。

當代也有一些糊塗作家寫了大量的小說,宣揚暴力殺戮,現世就得短命報。

1.4 見到別人殺生,你感到很高興。

1.5 希望別人早點死。

1.6 知道有人死亡,你發出歡喜心。

1.7 想辦法破壞別人的胎兒。

1.8 教人墮胎應。

1.9 殺生來祭天(祭祀)。

1.10 教人戰鬥。

所以不要支持殺生,除非嫌自己命長。
但佛法在某種情況下 可以殺生,但那僅是同意,而不是做了不用受報。
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為了救更多的人,可以殺掉即將加害者。

條件:
是否真的無可避免。
你的動機是慈悲殺,還是仇恨?

監禁中的犯人,必定是無法危害社會的,所以支持槍決是不合理的。

成佛之道讀書會成員召集中,欲加入者請私下發消息給我



補充內容 (2016-5-15 11:26 PM):
如果死刑可以止惡,中國的死刑執行量高於世界各國的總和,為什麼中國的治安、食安還是很差?...<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twgo2014 發表於 2016-5-13 12:38 PM

我是佛教徒,我反廢死,殺人償命天公地道。不要用佛教經典來曲解法律。你所提的經文並不能使用在類似鄭捷的案件上。法律的判人生死是社會公理與正義的實踐,並不是跟現在無差別殺人的殺人犯一樣。只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能輕易的判處任何一個殺人犯的死刑,如果現在還有這種情形,哪跟以前的以刑逼供有什麼差別。再者一,如果罪證確定無有寃情時,在判刑前,可供心理醫生做無差別殺人犯,做研究,等研究完畢後立即槍決,以平眾怒...<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waroro 發表於 2016-5-13 02:03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6-5-13 02:10 PM 編輯

大大不要用此經文來誤導

這基本上,就是慈悲不殺,沒什麼特別

修行人的心就是要慈悲不殺


但這與國家法律面還是有差異

國家法律面要考慮當時人們的思想習慣,怎樣的法律對國家人民更好

除非大大找到佛陀說,人間不該有死刑再來說


如果死刑,能警惕防止更多殺人事件發生,大大認為是慈悲,還是仇恨?

不要說死刑沒用,貪生怕死是本性,怎麼會沒用?

如果廢死了,一堆人無所顧忌亂殺,反正又不會死,那對人民是慈悲還是傷害?


但是人要廢除死刑,覺得廢死更好,佛陀當然也不會反對

不管死刑或廢死,都是世間法,當時當地多數人覺得對國家社會更好所制定

死刑,能遏止或減少殺人,為什麼不?

廢死,能遏止或減少殺人,為什麼不?

人心不同,法律訂定就不同

佛陀不會要求世間法律一定該如何的

佛陀只要求佛弟子「不犯國制」,要尊重國家法律

修行人,心要慈悲不殺

但如果殺了,能救更多人,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一切都是慈悲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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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22840290 發表於 2016-5-13 06:21 PM

聽樓主講也挺有道理的,所以就不知持也不反對吧,
鄭捷思想被扭曲了,覺得殺人是一件有意義的大事,
好像小孩要得大人關注一樣,他想靠殺人得社會的關注,
我覺得這個父母沒有好好愛他與管教他。

manwithoute 發表於 2016-5-13 11:08 PM

鄭傑殺了人
但他這一生也註定要被別人殺死
說不訂因果報應還沒結束
因為他殺了四個人
照樓主所言
這四個人被殺也是因為他們之前的因果報應還沒結束
在事發當天報應來了而已
所以不是鄭傑的問題
今天執行鄭傑死刑的劊子手
也殺了人 之後也要受到報應的
所以因果報應這東西是不會結束的
只是對象的轉移
也就是說死刑是因果報應轉移的一輪
就算廢除了
報應還是會從其他方式到身上的
題外話
我們都知道人的生命在佛教中跟非人一比
是短中之短
那短中之短在加上殺人的短命
損失的不過就是短中之短之短
所以因果報應不要太在意
來了也不會讓我們失去太多...<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shen9999 發表於 2016-5-14 07:52 AM

記得這幾天好像有個新聞是這樣的,一個男的殺了他的老婆,然後還嗆說反正法官也不敢判我死刑,對於這種言論,還能說死刑沒嚇阻力嗎?恐怕是沒有死刑才沒嚇阻力了。

shbjohn 發表於 2016-5-14 09:44 PM

死刑犯之所以被處死刑 是因為他自己所犯的罪  鄭捷是因為亂殺人而毫無悔意才被處以極刑  歐盟的兩公約並非完全排除死刑  犯了滔天大罪兩公約也是同意死刑的  佛說親手殺生得短命報  那鄭捷就是符合佛說短命報  為何能夠如此 是因為公平正義的法律中有死刑 才能實現惡有惡報也符合佛說的法理  如果沒有死刑 犯了天條 滔天大罪之人還能長命百歲  還受到廢死聯盟百般的愛護  哇 那還有甚麼天理嗎?
也不能符合樓主的第一條 親手殺生的短命報  只有死刑才能讓這些親手殺生的人短命  不是嗎?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henry361303 發表於 2016-5-14 10:27 PM

那戰爭呢?
死更多人,人們還為殺最多人的人歡呼

cartman 發表於 2016-5-15 10:42 AM

現在的佛教根本是假佛教,與釋迦牟尼的初衷根本毫無關聯,什麼業報都是虛妄不實的腦內妄想。
想瞭解佛教的本質,請讀通奧修版的金剛經。
佛是一種狀態,而不是什麼神通。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你想像中的神在監視、評價人們的一舉一動,人類的所做所為,都是人類自己承擔。先不論這個世界上有沒有神佛,就算有,他們才不鳥這些小事。對這個宇宙而言,人類的存在不過就像寄生蟲身上的寄生蟲身上的病毒,根本不值一提,人類真的沒有那麼偉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cartman 發表於 2016-5-15 02:06 PM

在討論廢死這個議題之前,請先搞清楚,法律的功能,與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憲法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上面講得很清楚,從憲法第7條到第22條列舉的各種自由,你只能在「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這四個範圍內,以法律去規範人民的做法。法律本身就是自我設限的,任何超越這四個原則的法律,都會被判定為違憲。「教化」從來就不是法律的功能,再講白一點,刑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讓一般社會大眾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設假拿掉殺人罪、竊盜罪,你就得整天擔心會不會因為超個車就被別人砍死,或是回到家發現有人正在搬你家,但你卻對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今天發生的新聞,一個肇逃的混蛋,在逃逸的過程中撞上一台等紅綠燈的車,導致被撞的車上兩人被活活燒死。你說神佛在哪裡?他們瞎了眼?還是中風了連大小便都無法自理?還是他們早就爽退了?該死的人沒死,不該死的人卻被活活的燒死,連鄭捷也沒死得這麼慘,這個世界上哪還有神佛在管事?如果有的話,都應該以瀆職罪被吊死。

人類已經被宗教騙了兩千多年了,騙夠本了吧?宗教說穿了,就是心靈麻藥而已,作用和海洛英類似。你麻藥吸得越多,中毒就越深。平常沒事去拜拜求心安,那算是平常沒事吸口大麻而已,這還算好。如果跑去和宗教團體一起去玩放生,那就已經是藥物中毒的階段,至於那種為了宗教連家人、財產都不顧,甚至教祖叫你去放毒氣就放毒氣,叫你自殺就自殺的,根本已經是末期中毒。

回到廢死這個議題,會不會出現隨機殺人犯,這根本不是法律該管的問題。法律已經是道德的最底線,再往下就是犯法了。所以你要法律負什麼責?我們每年編那麼多預算給教育單位,給社會局是編假的嗎?法律的功能,就是憲法23條所揭示的四個事項,如此而已。

廢死的人最常用的繆論,就是「死刑就能嚇阻隨機殺人嗎?」這個問題看來像是見人見智,但你換個角度問廢死團體:「廢除死刑就能嚇阻隨機殺人嗎?」就會發現廢死團體問的問題有多蠢。

廢死不可能嚇阻隨機殺人,相反的,是在阻長隨機殺人。不健忘的話,那個在湯姆熊殘忍殺害小男生的兇手,他是怎麼說的?「反正殺一兩個人也不會死刑」。這不正是你們廢死聯盟的宗旨嗎?要說那個小男孩是被你們殺的,一點也不為過。

因為你們這些人渣,現在的台灣,搞到殺父母也不會判死,因為她很會念書。然後網路直播殺妻女也不會判死,隨機殺小孩也不會判死,將人活活打到死也不會判死。你們敢說那些被害人,不是因為你們而死的嗎?正因為你們為這些人撐腰,他們知道以台灣的法律,想要判死刑的難度越來越高。任何有種判死刑法官,都會受到你們無理的糾纏騷擾,所以台灣無緣無故被殺的人越來越多,這就是你們要的?

教化本來就不關法律的事,法律的功能社會而言,就是維持最底線的社會秩序而已,法律不可能管得到父母師長要怎麼管教小孩。所以隨機殺人犯的出現,關法律屁事?...<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cartman 發表於 2016-5-15 02:42 PM

本帖最後由 cartman 於 2016-5-15 02:44 PM 編輯

單純的就佛學的角度來看,引用金剛經的說法: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簡單的說,開版的十個規則,就是「相」。而佛的哲學基礎,就是要打破這些「法相」,因為這不是佛的本意,只是一群欺世盜名的人自創的規則,佛學應該是自由的,不受規則的拘束。在佛的眼中,人類創造的規則,都是神經病的具體呈現。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學的本意,就是讓人丟掉世俗的則規、成見,讓人的心獲得真正的自由。但這些欺世盜名的人,根本不懂佛的本意,卻將一些莫名其妙的規則越加越多,根本是背道而馳。這就像釋迦時代的修行者,乞食時只在意對方是否為布施而殺生,至於碗裡放的是肉是菜,他們根本不在乎。但傳到中國,卻變成矯情的素食主義者。

古代的佛教,要求的是受教者對傳道者的基本尊重,目的並不是在「尊重」,而是要受教者打開心房,讓他的心處於「臣服」的狀態下,才比較容易受教。但今天的中國佛教,卻搞得繁文褥節,好像非把對方當成神不可,根本是本末倒置。說穿了,現在的佛教根本只是一門免稅的生意兼幫派而已,哪有什麼真正的佛學,從頭到尾都在騙。佛教的基本宗旨,應該是「捨得」,但現在的佛教,莫名其妙的規距卻越來越多。
真正的佛學,早就失傳了。現在那些念經說法的,全是騙子。只會用一些果業之類的妄言騙人而已。

什麼「佛祖告訴首迦長者,有十種罪業,能夠讓眾生受到短命的報應。」,根本就是妄言。
請問,毛澤東到底犯了多少罪業?如果這個規則有效,毛澤東為什麼活到八十幾歲?在騙肖仔嗎?他犯了這些罪業都能活到八十幾歲,那他如果只是凡人,豈不應該活到八千歲?
這個世界的真相就是「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講得文言一點,就是「天地不仁,視百姓如芻狗。」如此而已,根本和什麼罪業沒有直接關聯,更沒有科學根據。如果佛陀他真的說這些話,那佛學根本毫無價值,因為這不過是某個人出於腦內妄想所產生的規則與價值觀,比英國研究更不值得一提。...<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brookskmeow 發表於 2016-5-16 01:00 AM

佛家講不殺生
一切因果自有其定數
為了慈悲 為了大眾
那麼窮盡一切可以教化可以改善這個人的手段之後
他仍舊相同
那麼也只能為慈悲而殺

另外一個例子 就是安樂死的問題
假若你是醫生
看到一個瀕死的病患
他要求你給他安樂死

你是要窮盡一切方法救他 活下來之後的事情再來說呢?
還是為了慈悲而殺?

我想 殺人有罪
不論你是懷著什麼樣的心情而殺人
是仇恨 是忌妒 是愛情 是為了金錢 為了開心 為了慈悲
都是殺人
但是 當面對自己的業果
問自己的心 是否無悔
若是無悔 這些業果自然甘願承受
若是後悔 再承受這些業果時 自當會由自己的心給予更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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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肥中勿餵食 發表於 2016-5-16 09:28 PM

cartman 發表於 2016-5-15 02:4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單純的就佛學的角度來看,引用金剛經的說法: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天地無仁不與仁,
仁與不仁, 是人對大自然現象的穿鑿附會.
或是對人類之間各種掠奪與折磨,受害者所發出來的哀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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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46920071234 發表於 2016-5-19 02:09 PM

我不是受害者.我無法感受到受害者的痛.同意不同意廢死.我還無法分清.如果受害者願意原諒兇手的話.是不是法律可以認同呢

cs0955 發表於 2016-5-21 04:01 PM

我完全反對廢除死刑,殺人者償命這是不能改變的定律,如果殺人不用償命,那以後街道上不就變殺戮戰場了,所以贊成廢除死刑的人先感受一下親人被殺或是自己被殺的感受再來談廢除死刑吧,講人權也要看對象<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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