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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gu_juang 發表於 2010-10-17 11:57 PM

家庭人均所得差距 創近6年新高

這種算法雖然不能代表每人收入,
但卻代表著有些家庭再怎麼努力還是越來越退步!!
"選擇沒有對錯, 只有結果好壞 " , " 選擇比努力重要 "~
自己的收入不高, 也許原因不在外在環境或機會不好,
而是自己的想法, 選擇不能讓自己更好所造成!!
祝福每位版友們~


家庭人均所得差距 創近6年新高http://www.chinatimes.com.tw/]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ctnews.jpg 更新日期:2010/10/17 02:37 記者于國欽卅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卅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處首度以「家庭人均所得」評估所得分配,結果發現98年度五等分位「家庭人均所得」差距升至4.35倍,創下近6年新高。顯示近年所得差距升高並非只是因為家庭結構(小家庭、高齡家庭增多)改變所致,所得兩極化情況確實日趨嚴重。

主計處歷年所公布家庭所得差距,都是以「家庭所得」做比較基礎,以98年而言,768萬戶家庭裡家庭可支配所得最高前20%,平均為179萬元,後20%家庭平均為28萬元,兩者差6.34倍。

對於所得差距高達6.34倍,有人認為這個倍數是一個高估的數字,他們認為前20%家庭就業者較多,人口也多,並非真的很有錢,應除以戶內人口數後再觀察戶內「人均所得」評比較為公平。依主計處調查,98年最高所得組每戶平均4.3人,確實比最低所得組每戶平均1.9人為多,經除以戶內人數後的五等分位所得差距縮小至2.76倍。

近期許多官員常以2.76倍來證明台灣所得差距所以升至6.34倍係戶量造成,除以戶量(戶內人數)後台灣所得分配非常平均。

但主計處官員認為以2.76倍來認定台灣所得分配很平均有欠週延,應該將家庭可支配所得除以戶量後重新排序,再以排序後前20%與後20%比較,才能精確的反映所得分配的情況。

經此重新排序後的五等分位「家庭人均所得」差距於98年升至4.35倍,比前一年4.23倍明顯提高,並且創下近6年最高,這顯示台灣家庭所得兩極化的走勢確實日趨擴大,並不能全然以家庭結構變化(小家庭、高齡家庭增多)加以解釋。...<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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